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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服法第58條修正今生效 大幅縮短移工失聯遞補等待期!
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3 個月,家庭看護移工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1 個月,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,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 1個月無新雇主接續聘僱,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新移工。
如於112年5月12日前發生行蹤不明,雇主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後,自移工失聯發生日起已等待遞補滿3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,家庭看護雇主自於移工失聯發生日起已等待遞補1個月以上且未滿3個月,雇主也可以向勞動部線上申請遞補(https://fwapply.wda.gov.tw)。
雇主如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合意轉換雇主,並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,在移工未出國或尚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之前,移工生活照顧及安排移工依期限出國等責任,原雇主仍須負擔。
詳細內容: 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33/59917/post
勞動部官網: https://www.mol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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