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 . 06 . 03 / 勞動部資訊 疫情紓困4.0專區-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 疫情紓困專區 紓困4.0來了 申請資格: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,適用對象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: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(含僅參加職業災害保險)。 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勞工保險。 108年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臺幣40萬8千元。 未領取交通部、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 發放金額: 自110年6月4日起,直接核撥勞工帳戶。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,000元之勞工,每人補貼新臺幣3萬元。 110年4月份月投保薪資超過24,000元(即月投保薪資等級在25,200元以上)之勞工,每人補貼新臺幣l萬元。 申請方法: 109年曾請領本項補貼者,無需提出申請,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(以匯款方式者依同一帳戶匯入;以支票方式者寄原留地址)。 109年未請領本項補貼者,請於※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※,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,以「健保卡號+戶口名簿戶號(免插卡)」或「自然人憑證(需插卡)」線上登錄本人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,並請務必正確填列相關資料,避免匯款失敗延遲入帳時間。110年7月5日前未完成登錄者將不予核發。 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:https://edesk.bli.gov.tw/aa/ 線上申請操作教學影片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Lb6OPfujVIA 勞動部疫情紓困專區:https://www.mol.gov.tw/topic/44761/48532/?roleL1=48551&roleL2=48569&fbclid=IwAR0Is1l1mayyNXF6bcX6W85pLMqXe1sEIVt02-32Z37b7spr3151UFUor4Q 附件圖檔 附檔下載 1 QA(公告版)-勞動部勞工保險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