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勞動部資訊
來看看,春節9天連假上班的話,薪水怎麼算?
勞動部提醒大家!!
#1、114年農曆除夕當天(1月28日)及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三(1月29日至31日)為國定假日。
#2.、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,前開國定假日,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後,在國定假日工作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
#3. 事業單位如果想要比照114年度「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」,將今年2月8日的休息日與1月27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,以形成連假,應依《勞動基準法》所定彈性工時規定及勞雇雙方約定辦理。又調整過後,1月27日已成休息日,雇主屆時如再有需要勞工於該日出勤,則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。
#4. 農曆春節期間,若適逢部分事業單位的發薪日,提醒各位老闆們,工資仍應按原約定的日期發放喔!
想知道更多訊息
大聯盟總工會臉書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FLU3311/